莆田荔城法院:吹响集中执行行动的号角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7日讯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近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拳打击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 为人父亲不担责 拘留震慑促履行 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林某某身为父亲却不尽责。在原告卢某与被告林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林某某应每月支付卢某1000元作为婚生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18周岁。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卢某多次反映未收到被执行人林某某的抚养费,生活困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荔城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林某某的工资收入被其他法院冻结,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工作场所,向林某某释法说理,但林某某仍以未探望过孩子为由拒绝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在被执行人林某某即将被送拘前,他同意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孩子的抚养费4.2万元,并表示未来将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遵纪守法。 购买货品不付款 成功执结优营商 在原告陈某某与被告谢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谢某某应向陈某某支付货款38531元。判决生效后,谢某某久未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行执行程序。 荔城法院执行法官根据前期摸排的线索,前往被执行人谢某某家中。在现场,执行法官对谢某某进行耐心劝说和积极引导,但其仍态度恶劣,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在将谢某某送拘前,荔城法院执行法官将其送至医院实施体检,但体检结果显示被执行人患有疾病不具备送拘条件。 无奈之下,荔城法院执行干警与谢某某的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充分释法说理。最终,在法院执行法官和谢某某家属的共同努力下,谢某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主动履行该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