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调解 一路好“枫景”
公正 机制保障+技能提升为支撑 当天记者采访时,调解员林群玲刚刚调解完一起案件。该案发生于今年4月1日,叶某骑电瓶车在人行道内撞到奔跑的简同学(10岁),造成简同学闭合性颅脑损伤。在落实赔款时,叶某觉得赔款金额有些高,林群玲告诉他,这是依照法院诉讼标准衡量的。就这样,经过一小时的调解,林群玲凭借过硬的业务能力,维护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 王建光告诉记者,在调解过程中,湖里区交调委工作人员严把调处程序、责任认定、赔偿标准等关键环节,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调解诉讼法律知识宣传,使当事人了解事故调处全过程。 湖里区交调委目前有主任1名、专职调解员2名。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门经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用于购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的专职调解服务。建立绩效激励机制,实行浮动补贴,按照调处成功案件的多少和质量的高低来计付绩效,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促进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及调解水平。 平时,湖里区交调委还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从交通事故调解实际需求出发,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采取典型案例交流探讨、重点法规学习、现场调解观摩、庭审观摩等形式,切实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工作水平。 致力全程监管,实施案件跟踪审查,对在事故善后处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截至目前,湖里区交调委实现了“三无”目标,即无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后反悔案件、无因调处不当发生投诉调解员案件、无因调解不当引发上访,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孙明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