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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生态环境

2023-10-31 10:39: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浦城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生态环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1日讯 浦城县地处闽浙赣三省交界,境内溪水分别流入闽江、长江和钱塘江。闽江是我省“母亲河”,也是我省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保障着全省40%经济总量的用水需求和1/3人口的饮水安全。

近年来,浦城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凝聚各方合力,以公益诉讼守护浦城生态环境和群众美好生活,筑牢一道道坚固的司法保护屏障。

废水排放污染环境

诉前程序督促履职

近年来,浦城县检察院着眼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守护水源安全。

2023年2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内两家企业存在违法排放废水的行为,遂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检察建议逐条抓好落实,对相关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督促企业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安装报警装置等设备,并推动工业园区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同年4月,该院将办案和治理相结合,开展“检行护企”专项活动,重点走访辖区内污染排放企业,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升企业环保和绿色发展意识。

耕地保护国之根本

检察守护粮食安全

浦城县素有“福建粮仓”之称,然而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近年来当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日渐凸显。针对这一问题,浦城县检察院由点及面开展守护耕地红线专项行动。

经查,浦城县辖区内乡(镇)共有36处非法占用耕地采砂、制砂,种植桂花树、茶树,搭建养殖场、棚房等情形。2022年以来,该院分别向17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责令停止非法占用耕地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内开展耕地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对耕地保护的监管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乡(镇)政府迅速成立耕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举行专题会议,研究制发《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辖区内开展耕地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督促恢复耕地近600亩(其中基本农田66亩),督促整改鱼塘109亩,铲除或转移桂花树323亩、茶树145亩,切实保护耕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