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人民检察院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深化合作 “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相衔接 “感谢检察官叔叔阿姨,我和姐姐一定会好好学习的。”近日,在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回访时,小学生林某哽咽地说道。 2022年4月,林某某夫妇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留下了一对尚在读书的子女。因该案保险未进行理赔,且肇事者无赔偿能力,这让失去父母、没有经济来源的林某姐弟更加雪上加霜。 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法启动救助程序,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因考虑到需要救助的资金量较大,检察院积极联系社会救助资源,并多次与县妇联、民政等部门进行沟通,同时向南平市检察院、福建省检察院层报案情并提请同步开展司法救助。最终,通过多次沟通汇报,省市县三级决定联合救助,林某姐弟获批司法救助金12万元。 为了帮助向林某姐弟这样困难的群体,检察院还积极组织开展“关注困难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与松溪县妇联等部门会签《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协作机制》,协调多方力量,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深度衔接。 “近年来,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内外联动,变‘等案’为‘找案’,对所有受理的案件进行初审筛查,通过快受理、快审查、快报批、快发放的‘四快’工作模式,简化救助程序,高质效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解难纾困。”松溪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雪梅说。 近5年来,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共救助19人(件),发放救助金41.2万元,2022年司法救助率排名全市第一,“林某姐弟国家司法救助案”被评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优秀案例。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周文喜 叶国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