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检察机关为服务乡村振兴注入检察力量
办小案暖民心 李某甲与李某乙本是同村宗亲,却因水池灌溉农田问题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互不相让、大打出手,导致李某乙受轻伤二级。该案涉及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如果只是就案办案,案件可以了结,但引发的矛盾却得不到化解。为此城厢区检察院检察官化身“调解员”,从老百姓朴素的认知感出发,通过搭建释法之桥、情理之桥、事理之桥的方式化解邻里纠纷。最终,在检察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虽小,牵扯的是社会安定问题。莆田市检察机关坚持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以“小案”暖民心、促和谐。 今年,莆田市检察院深入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以检察履职帮助群众化解纠纷、解决问题,疏通基层治理堵点。同时,与405个村居建立检察官挂钩联系机制,依托在村居社区设立的检察官乡村(社区)驿站、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联络站、诉源治理中心等平台,创新应用“院领导包案+跨部门会诊+律师参与+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的“五合一”化解机制,促进“民转刑”案件刑事和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 莆田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将“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融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助力疏导基层治理的痛点堵点,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让“枫桥经验”在莆田检察履职中有更多更生动的检察实践。 (陈静 陈琦 谢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