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组织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
凝聚力量—— 让普法触角全面延伸 “谢谢您!不仅向我们宣传法律知识,还帮助我们化解纠纷、排忧解难。”市民林女士激动地向张律师表示感谢。近年来,像张律师一样活跃在福州各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并不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化解家庭纠纷,做群众身边法律上的“明白人”、维护权益的“贴心人”,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福州市积极完善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分级组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八五”普法宣讲团、民法典普法宣讲团、“蒲公英”普法者队伍等,目前全市共培育19293万名“法律明白人”、23304名“法治带头人”,全市60个市直单位、13个县(市)区相应成立1019支“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17348名志愿者在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上注册。 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未成年人受到哪些方面的保护?未成年人如何自我保护? 今年8月,一群可爱的小学生走进鼓楼法院,跟着鼓楼法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沉浸式”体验了一把“小法官”“小法警”。不仅收获了满满的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知识,还从安检流程、在押被告人的出庭受审过程、法警工作中的必备技能、模拟法庭等角度,更深刻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规则,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福州市税务局建成全省首批16支税收“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晋安区组建全省首个“蒲公英”女法官普法宣讲团;福清市组建由福清籍华侨、归侨、侨眷人员组成的“护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分别打造了“蒲公英侨驿站”“蒲公英侨法苑”“护侨蒲公英”志愿普法教育室;永泰县组建“1+N”惠农乡村振兴“蒲公英”队伍,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活跃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推动乡村振兴“法味”更浓…… (本报记者 胡苏婷 通讯员 丁黄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