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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山绿水共为邻

2023-11-29 15:14: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青山绿水共为邻

——上杭县检察院积极打造“紫金花·我在杭(行)”品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红旗越过汀江,直下龙岩上杭。”上杭县是彪炳史册的古田会议召开地,也是“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经典论断发源地。上杭县检察院传承红色基因,打造“紫金花·我在杭(行)”品牌,培养“在行”人才队伍,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徐徐展开“紫金花·我在杭(行)”检察画卷,检察之笔从素描勾勒走上五彩斑斓大道。

以青山为底色

激发林业生态修复新优势

“我放鞭炮时不小心炸到土坎的杂草堆,加上最近天气干燥,火势一下子便蔓延到山上,引发火烧山。我十分后悔,自愿补植复绿和认购碳汇来修复被烧毁的山林!”2023年7月,被告人刘某锋在法庭上忏悔。这是上杭县检察院适用“生态司法+碳汇”机制起诉的一起失火案。

刘某锋因失火造成过火林地面积113.2亩,经测算,林木碳汇价值损失达7688元。检察官经释法说理,在值班律师见证下,引导刘某锋自愿认购碳汇并将其作为认罪认罚从宽依据之一,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刘某锋认罪认罚并自愿补植复绿,缴纳碳汇价值损失补偿金,获从轻处罚,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青山无言见证沧海桑田,责任如山镌刻检察使命。早在2012年,上杭县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探索“补植复绿”机制,建立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暨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聚焦毁林违法犯罪行为,综合运用刑事打击、补植复绿等手段,强化林业生态全方位司法保护。探索形成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工作模式被上升为福建生态检察模式,也被最高检写入《“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并向全国推广。近年来,该院在全市率先与法院、自然资源局建立“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设立公益碳汇专账,建立司法固碳基地,构建“案件办理——碳汇补偿——基地建设——碳汇林培育”的生态修复新路径,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以碧水为脉络

拓展流域生态修复新领域

水清岸绿美如画,白鹭翩跹入画来。白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对栖息地环境挑剔,素有“环保鸟”的别称。虽是冬日,汀江两岸仍是绿意葱葱,水面波光潋滟,白鹭或岸边嬉戏,或低空飞翔,与水中倒影相映成趣。这是上杭汀江流域治理成效显著的一个有力明证。

“汀江,闽西最大河流,支流众多,河网密布,流经多个县市,是我们的母亲河。河流因跨区域上下游、左右岸治理措施不一致,易导致生态修复效果不佳。这是我们联合邻县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重要原因。”上杭县检察院检察长廖健介绍道。

上杭县检察院围绕汀江流域治理难题,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跨界+跨域”协作机制和治理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5个,牵头龙岩新罗、武平等地常态化开展跨区域巡河活动,针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水域污染问题立案11件,督促上下游职能部门整顿养殖场所、清理水面垃圾,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该院还加强司政企联动,依托驻县河长办检察工作联络室,坚持每年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督促治理河湖“四乱”问题69件;与法院、河长办等签订《汀江(上杭)生态保护共建协议》,联合开展普法宣传、专题调研等,连续8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各类鱼苗30余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