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人民检察院锚定“三争”目标加强生态检察履职
乘“数”而上 激活绿色动能 8月15日,华安县检察院联合华安县公安局、华安县林业局开展“构建生态文明 创造美好未来”首个“全国生态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为实现“即时反映线索”,同月,该院建立了联络微信群,开发了“绿碳司法保护”云平台小程序,群众可实时“随手拍”在线上传线索,检察官根据精准定位实地调查,促进小问题立查立改。该平台实现在线接入全域护林员113人,森林资源线上监管全覆盖,接受涉绿碳(生态)刑事、公益诉讼等举报线索60余条,动态跟进监督,成案12件,服务绿色发展,推进绿碳司法保护。 围绕“1233”绿碳工作机制,该院建成漳州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华安)基地,制定下发《华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涉绿碳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指引(试行)》,规范办理涉绿碳刑事犯罪案件、公益诉讼案件,持续推行“绿色公益宣传”工作品牌,践行实地、替代、人文三位一体全面修复理念,引导补植复绿恢复受损林地149.365亩,缴纳碳汇损失赔偿金30806元,弥补造成的碳汇损失469.8224吨…… 华安县的一山一水皆是风景,无处不彰显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凝聚着华安检察为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九龙江流域生态贡献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洪凌霄 袁伟婧 林威 李晓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