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刘超教授
法治路上的“追光者” ——走近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刘超教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9日讯 “希望同学们做好自己专业的规划师、意志的鼓励师、心理的安慰师,在波澜壮阔的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躬身入局,为中国的良法善治作出贡献。”今年9月底,在华侨大学法学院2023级新生开学典礼上,院长、党委副书记刘超教授目光炯炯地鼓励着台下每一名新生。而在人生旅途中,他也是这么要求自己的。 做好自己专业的规划师 “在刘超他们攻读研究生阶段,我强调最多的是:中国的环境法学研究刚刚开始,遍地富矿,但满足于做‘搬运工’和‘复印机’,难成学问;只有用法律思维、法言法语研究环境法,实现环境保护从事理向法理的转换,才是高质量的研究。令人欣慰的是,刘超的相关研究坚定地延循此路径……”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在刘超新书的序中写道。作为刘超的导师,吕忠梅见证了刘超如何成为在法治路上全力奔跑的“追梦人”。 今年9月,刘超的学术专著《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立法研究》正式出版,这是他法治研究路上的又一里程碑。“当年选择法学这个专业既因热爱,也因为感觉法学专业适合我。庆幸的是,我至今都认为自己作了正确的选择。”踏入大学校门至今已20多年,在这条为法治建设贡献智慧的道路上,他规划得很清晰,脚步也很坚定。 刘超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法、能源法和侵权责任法等,他从学生时代就埋头苦读,如今一直深耕学术、屡获殊荣,并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专项计划、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等。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一般、青年项目3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等纵向科研项目30多项。在各大期刊中,也常能领略到刘超的精彩观点,他已经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70多篇,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合著8部学术专著。共计上百篇学术论文的笔墨,累累硕果生动诠释了他善于规划自己的人生、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步履不停。 作为华侨大学法学院的领头人,刘超致力于践行“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宗旨、履行传播中华法治文化的使命。他坚定地聚焦“以侨立校、为侨服务”的主责主业,为港澳台地区培养输送大量青年法治人才,推动复办澳门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班并实现大规模招生。组织建设落户于华侨大学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福建基地,以加强中国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司法交流。 做好众人意志的鼓励师 如何将法治力量注入于服务法治建设和地方法治实践中?刘超一步一个脚印给出了坚实的答案。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将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列入立法规划的背景下,作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组织的环境法典编纂项目之污染控制编的牵头人,刘超参与组织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的立法调研与座谈。作为基地主任,他牵头论证、申报和组织建设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与福建省高校合作共建的唯一一个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服务国家教育立法与教育法治建设。 在《民法典》编纂期间,刘超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中国法学会等提交完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的书面建议材料。作为“绿色原则”研究团队成员,刘超撰写了多篇文章。“看到正式颁布的《民法典》中,自己所在团队的一些观点和建议被吸纳和体现,作为一名学者,深受激励和鼓舞。”近几年来,刘超还主持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空间研究”“武夷山国家公益协同立法研究”等立法研究项目,以及多地的委托立法和立法后评估研究。刘超目光坚定地说:“我就像一块砖,能为国家法治建设的城墙添砖加瓦,深感荣幸。” 刘超积极将“法治课”带进各部门,让法治雨露润泽更多干部职工的心田。他多次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福建省林业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等单位以及多地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讲专题法治讲座。此外,在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委托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文起草工作中,刘超的努力付出收获了一份珍贵的成果采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