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两级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32天!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刷新了莆田市破产案审理周期最短纪录。 借助莆田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从指定管理人到终结破产程序,城厢区人民法院用时仅32天,审结了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既维护债权人利益又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 破产审判工作肩负着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职能作用。近年来,莆田两级法院聚焦各类市场主体对办理破产工作的司法需求,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持续提升破产审判能力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细化办理流程 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 莆田中院先后出台《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指引(试行)》《关于加强执行转破产直通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不断细化破产审判办理流程,优化破产审判工作质效。 积极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在确保利害关系人程序和实体权利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等破产案件,实行简易审理,提高办案效率。 同时,鼓励采用召开网上债权人会议、文书线上交互等方式,深度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各方参与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提升审判效率。 此外,莆田中院还联合市发改委等19家行政部门单位,建立“1+N”的府院联动矩阵,让破产审理在协调配合中走向共赢。通过建立企业破产联动协调机制,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的信用修复、企业注销、不动产解封等难点问题,以法治化持续提升破产事务办理便利化水平。 立足审判职能 多维度救治危困企业 在办理某汽车贸易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时,莆田中院发现该公司尚有三处不动产,承租方用于经营汽车零售以及售后服务,如果直接拍卖该不动产,不仅会引发一系列与厂家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承租方300多名员工就业等问题,还可能造成3.6万辆保有汽车无法继续享受售后服务。 经综合研判,该案经多次修正最终形成更加合理的破产财产处置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最终承租方得以在原址继续经营,债权人也提高了清偿率,广大购车用户的权益亦得到了保障。 破产资产处置是企业破产程序的重要环节之一,莆田法院积极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功能,加强对危困企业的保护和拯救。抓住危困企业的“黄金救治时间”,保护债权人利益,优化破产审判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