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检察院夯实法治之基 绘就幸福底色
夯实法治之基 绘就幸福底色 ——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1日讯 “一手托两家”,既监督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保障司法公正,又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这是法律赋予行政检察的基本职能,也是行政检察最鲜明的履职特色。今年以来,建瓯市人民检察院重点围绕民生领域和特定群体保护开展专项活动,集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与治理难题,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着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服务保障建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行政检察担当作为。 聚焦道路安全“切口” 出租车业是重要的服务窗口,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出租车业常常出现非法载客、拒载、哄抬价格等行为。 针对这些问题,建瓯市检察院对有效规范出租车运营管理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意见。经综合审查后向建瓯市交通局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出租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整改,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该院通过调取道路交通部门等6家行政单位、共300余件案件进行审查,发现某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查扣冻”不规范、无权处罚、未处罚、一罚了之等问题。据此将发现的问题一一立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该行政机关自查自纠,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最后我们将行政机关的检察建议纳入我市平安建设考核,以此确保检察建议的刚性。”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国欲表示。 守护农产品安全“屏障” 今年2月,建瓯市检察院在正常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建瓯市农业农村局对黄某涉嫌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没有及时给予行政处罚。经过检察官对此案的调查核实,立即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 “我愿意接受处罚!”听证会上,围绕假农药的危害和是否应该给予行政处罚展开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假农药危害民生民利,应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向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当事人当场认错。 “我们接受监督意见,立即对此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根据此次听证会的要求,举一反三,切实将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为民生民利保驾护航。”听证会后,建瓯市农业农村局代表如是表示。 同时,该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共立案监督9件,发出检察建议均得到回复,并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