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依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木兰溪样本
咬定“绿水青山”不放松 ——莆田依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木兰溪样本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5日讯 木兰溪,是我省“五江一溪”之一,也是贯穿莆田境内的“母亲河”。千百年来,这片土地成于一溪,滋养出兴化平原的富庶;也曾困囿一溪,水患频发。 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曾亲自擘画和推动木兰溪综合治理。而今,历经二十余载接力治水,木兰溪已从水患之河变成了造福人民的生命之河、安全之河、生态之河、发展之河。今年1月,木兰溪综合治理工程入选水利部发布的“人民治水·百年功绩”治水工程项目名单。 日前,莆田市委依法治市办申报的《莆田依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木兰溪样本》入选2023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20多年来,莆田市以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不仅彻底结束了“福建省唯一一座不设防的设区市”的历史,木兰溪综合治理也成为科学治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样本。 以最严谨的法治思维 深化木兰溪立法实践 漫步木兰溪畔,满目皆景。 20多年前,这里水患频仍,当地人谈“溪”色变。如今的木兰溪,安澜清波、风光旖旎,成为全国第一条全流域系统治理的河流,堪称治水典范。 法治是民生的“保险柜”,莆田市以法治之力助推木兰溪全流域治理,延续“泛舟木兰 品赏荔林”的乡愁记忆。 出台《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实现木兰溪的全流域治理和保护; 颁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美丽莆田建设的决议》和《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决议》,提请市政协印发《莆田市“委员河长”工作方案》,加强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撑; …… 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莆田市坚持在创造性地对木兰溪全流域水质标准提出刚性标准,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禁止的十八项行为,建立市、县、乡三级河湖长责任体系。 同时,莆田市通过“城市生态绿心”立法保护来对木兰溪下游水系、位于主城区中部的南北洋平原核心区域构建自然人文景观加以引导和规制,构筑法治护航木兰溪的“四梁八柱”,使木兰溪走向“防洪保安、生态治理、文化景观”三位一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道路。 以最严密的行政制度 织牢木兰溪保护屏障 在全国率先对单条流域开展专项巡察,首创流域双河长、企业河长、委员河长、网络河长; 在全国首创生态司法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衔接机制,探索“生态司法+审计”模式; …… 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举措的出台、实施,一步步筑牢莆田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柱”。 莆田市将生态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列入《莆田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重要内容,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配套出台一系列行政规范性文件,构建起生态保护、治理、修复、法治四道防线。 “20多年来,治理木兰溪先后克服了新挖河道稳定性差、‘豆腐上筑堤’等难题。莆田也从防洪治水到生态治水再到依水兴市:木兰溪流域上游构筑保护、治理、修复、法治4道防线,下游则连通河湖水系,保护生态湿地,建设生态绿心。”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副主任吴俊伟介绍。 目前,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据介绍,项目沿线通过智慧管理平台植入、智慧驿站布局,智慧检测系统覆盖,实现全流域全时段的生态、水质、交通管理,并通过多种便民设施的植入,打造面向未来的科技风光带。 从千年水患到十里风光,木兰溪已然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生态之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