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检察院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5日讯 近年来,上杭县检察院坚持“小案不小办、矛盾不上交、监督有成效”的“案上见”办案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为支点,以“三聚焦”打造“小案检”工作品牌,让检察办案既有力量更显温度。 “小案”实办 “我宁愿去服刑也不赔偿。”面对受害人高价赔偿要求,家境并不富裕的王某某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该起偶发性故意伤害案一度陷入难以调和的状态。 原来,2022年6月,张某某与曾某某酒后发生争吵,王某某好心上前劝架时不慎将张某某摔成轻伤。案发后,家属因张某某面容受损异常气愤,要求王某某赔偿损失18万元。 了解情况后,上杭县检察院检察长廖健带头包案,发现双方并无不可调和的矛盾,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的关键在于,双方需认同合理的赔偿数额。检察长廖健当即以类案为突破口,通过摆事实、讲法律、促理解,联合当地派出所、村委、有威望的亲属共同做好思想工作,多次会同办案民警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 经过长达1个多月的努力,最终促成双方确定赔偿数额,解决了双方实际诉求,实现了“法结”“心结”一起解。 这是该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促进矛盾化解的一个缩影。 “小案”精办 近年来,上杭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建立“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机制,从案件本身难易程度、刑罚轻重、认罪认罚等多维度,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案件事实证据清楚、法律适用无争议的“简案”集中化办理;对实践中常见多发或适用法律不统一的案件,以个案为突破口,强化类案研判和咨询指导。 2023年4月,在办理上杭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一案时,该院充分发挥上下一体联动办案优势,先后联合第三方组织及县工商联现场勘查、圆桌会议、现场访谈、合议讨论的方式;最终同意该公司通过合规考察,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同年4月,该院提请县委政法委形成《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参考意见会议纪要》,与当地法院协商,统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偷越国(边)境罪等刑事案件量刑建议标准,进一步减少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认识分歧,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提高诉讼效率,优化司法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