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检察院高质量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营造“三商”环境 织密安全“延伸网” “如果不是你们,我们的企业将难以为继。”今年8月,被评为合格的涉案企业负责人尤某十分激动。 2月,尤溪县检察院在办理尤某涉嫌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时,立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相关规定积极稳慎探索推进合规改革,经报省检察院审批并同意针对该案启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后,主动联系泉州市丰泽区检察院对接异地办理企业合规工作开展方案,在丰泽区检察院协助下组建第三方小组,开展简式企业合规工作。 该院通过将企业合规整改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一企一策”推动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考察后,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涉案企业将守法经营作为自觉遵循,推动企业整改重生、业绩稳步回升。 近年来,尤溪县检察院立足“府院联动”,与县司法局会签《意见》,共建行政执法双重监督机制,督促、协同主管部门对涉企公益类隐患、食品安全、校园周边、KTV经营、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点题治理,着力营造“安商、护商、暖商”环境。 此外,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跨县经营请假难问题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促进依法简化动态管理。针对未经许可经营爆竹制品、危险化学产品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6份,引导市场主体合法守规经营,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彭冬晴 张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