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建设法庭以“边界枫桥”护辖区和谐
跨域共享 边界共治 ——大田法院建设法庭以“边界枫桥”护辖区和谐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9日讯 近年来,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法庭认真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立足辖区与接壤的7个乡镇地缘相邻、文缘相融、商缘相通的优势,探索创新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新模式,着力打造资源跨域共享、诉源跨域共治、和美边界枫桥共育的“边界枫桥式”跨域共享法庭,便利边界群众就近维护自身权益,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凝聚边界共治力量 宣扬乡村文明风尚 “现向你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你殴打、接触、骚扰、恐吓申请人乐某。”今年6月,建设法庭发出跨域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者竖起“法律盾牌”。 家住建设镇的高某和乐某系夫妻关系,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出现家庭暴力行为。为躲避高某,乐某不得已回到与建设镇相邻的娘家——永安市槐南镇居住,然而高某仍旧在酒后深夜前往乐某娘家对乐某辱骂、骚扰。乐某不堪其扰,于是向大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接到乐某申请后,建设法庭法官先是查看乐某提交的报警记录等证据材料,并通过走访向街坊邻居和村委会了解情况,确认情况属实后依法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分别居住于大田县建设镇与永安市槐南镇,裁定当日,承办法官分别向两地的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妇联及当事人本人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被申请人高某释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及违反的法律后果。 送达完人身安全保护令,建设法庭“趁热打铁”,主动牵头联合两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妇联等力量在两地交界开展“反家暴 树新风”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法官围绕《反家暴法》《民法典》等内容,为广大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家风,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共同建设法治文明乡村。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自跨域共享法庭成立以来,共开展跨域巡回审判、上门服务45场次,开展法治宣传普法活动28场次。 联动联调尽显成效 案结事了共促和谐 “法官,谢谢你们,多亏了你们不厌其烦地做工作,让我少跑了好多路。”近日,建设法庭发挥跨域资源共享、调解力量联动发力的优势,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案涉款项当即付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永安市槐南镇村民的方某与张某雇佣同住槐南镇的罗某从事公路路线测量工作,5月,罗某在工作过程中摔伤,以致胸左侧肋骨多处骨折。受伤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多次协商未果。罗某遂对方某、张某提起诉讼,但因其年纪较大,不便前往永安市区,便前往建设法庭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建设法庭法官了解到纠纷双方当事人均为永安市槐南镇村民,在耐心听取当事人诉讼请求、梳理争议焦点后,积极主动联系两地的司法所、村委会等共同参与案件调解,搭建各方力量联合调解的桥梁,并组织人员前往当事人家中开展调解工作,将司法“春风”送进群众家中。 经过法官释法说理、剖析案情,其他调解力量动之以情、耐心劝解的“双管齐下”,最终方某与张某当即支付补偿款21500元给罗某,双方就此握手言和。 该起纠纷的调解,极大地发挥了“跨域共享法庭”的联动联调力量,实现了边界村民就近化解矛盾纠纷。 为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建设法庭着重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把“枫桥精神”落实到司法工作之中,截至目前,组织跨域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6次、线上解纷120余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