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法院以法治之力赋能乡村振兴
“执行+调解” 推动案件化解 “这笔钱我们追了好几年,还好有你们。”近日,邵武法院通过深挖彻查线索,成功执结一起涉租赁合同纠纷案,帮助水北镇龙斗村收回土地租金60余万元,龙斗村下派第一书记游旭辉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2012年11月3日,龙斗村委会与邵武市某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约定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出租给邵武市某有限公司使用。合同签订后,龙斗村委会依约交付了土地,但邵武市某有限公司一直未付租金,多次协商无果,龙斗村委会于2019年3月,向邵武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生效后,邵武市某有限公司未按判决书履行,龙斗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材料,该公司仍未履行,遂对公司法人限制高消费,并继续排查线索。 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发现被执行人在邵武市拿口镇政府有缴纳保证金尚未退回,便立即前往拿口镇政府了解详情,并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该款项(该保证金)。此后又多次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从中调和沟通,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款,案件得以执结。 本案的顺利解决,使村民集体利益得到保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更进一步。除了聚焦诉源治理工作,邵武法院同样扎实推进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打好执源治理“组合拳”。 邵武法院通过“执行督促+执行调解”,促使执行工作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为当事人提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渠道,助推诚信社会体系建设,推动构建衔接顺畅的执源治理大格局。 “邵武法院一直都以‘司法为民’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盯紧平安焦点,抓实民生热点,打通治理堵点,打造司法亮点,为辖区乡村振兴事业扛起更大司法担当、展现更大司法作为、贡献更大司法力量。”邵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域斌说。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张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