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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木兰溪水清岸绿生态美

2024-01-17 10:15: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莆田法院大力实施“法沁木兰”行动——

守护木兰溪水清岸绿生态美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7日讯 搭乘水上巴士穿越城市绿心,途经木兰溪十里风光带,感受沿岸荔林水乡的绿意和历史文化村落的古朴,成了莆田人家门口的“诗与远方”。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近年来,莆田法院大力实施“法沁木兰”行动,加强木兰溪全流域司法保护,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木兰溪流域水清岸绿生态美。

守住青山绿常在

“一时的贪心真是害人啊,我会尽我所能来弥补我造成的损失!”在法庭上,被告人陈某某悔不当初。

2022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陈某某在采伐其购买的林木时,将伐区内未购买审批的304株福建柏一并采伐,导致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遭受损失。

2023年6月,陈某某自愿购买林业碳汇441吨并予以注销,用于弥补其行为造成的环境破坏。该案是莆田市首起在审理涉生态案件中引入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案件。

戴云山脉是木兰溪的发源地。仙游法院注重木兰溪的源头治理保护工作,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在森林资源保护上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践行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在审理的3起涉林木犯罪案件中,引导被告人主动缴纳被伐林木地块的森林生态修复费用,购买林业碳汇741吨并予以注销,及时修复受损森林生态环境。

近年来,莆田法院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与检察、公安等部门召开生态司法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联席会议,积极探索“司法修复+碳汇”工作机制;与检察、公安、林业等共同出台在生态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林业碳汇赔偿机制适用的犯罪行为、适用流程等,助推林业碳汇赔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在加强木兰溪流域林木资源的保护上,莆田法院还创新推行异地补植复绿,打造仙游法院补植复绿示范基地,建设“法苑林”,设立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等,依托各类保护基地为涉生态环境类诉讼案件提供异地修复场所。

5年来累计补植复绿树苗1.6万余株,有效发挥了涵养木兰溪水源的作用。

共建美好生态家园

“陈法官,今天我带你们走一走每次巡山护林的路线吧,看看现在山里的情况。”

“老黄,今后可不能再捕杀野生动物了呀。”

“陈法官,我和老林都知道错了。经过我们这段时间的巡山,现在村里的乡亲们也都不敢随意在山里挖野生植物,捕猎野生动物了……”

这是2023年春天,莆田中院生态庭法官到涵江区庄边镇开展生态修复回访活动的一幕。

两年前的一天夜晚,老林和老黄相约到后山捕猎“山鸡”,当晚捕杀了3只野生的“山鸡”。经鉴定,这3只“山鸡”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

法院以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老林和老黄刑罚,并对二人发出《巡山护鸟令》。之后,他们主动承担起巡山护鸟责任,定期到山里开展巡山护林、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及法治宣传活动。

莆田中院生态庭的法官定期会对老林和老黄进行回访,详细了解他们在缓刑考验期内开展巡山护鸟、守护山林的情况,也关注着当地山林的林木分布、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情况。

“巡山护鸟”是莆田法院创新生态修复模式,以生态“公益劳动”形式促进生态替代性修复,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莆田法院加强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工作,依法严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会同自然资源、公安、检察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创新生态修复模式,充分运用巡山护鸟、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守护野生动植物的绿色家园,为保护木兰溪流域生物多样性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