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检察院打好救助“组合拳” 撑起司法“暖心伞”
加强多元帮扶 构建立体救助 积极打造“司法救助+社会帮扶”衔接机制,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综合救助,用好身体检查、心理疏导、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免缴课后延时服务费用、纳入重点排查对象等帮扶措施,以“检察之力”融入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3年5月,漳平市检察院在得知受害人小美(未成年人,化名)存在严重心理创伤且家庭困难后,立即主动对接市教育局、妇联开通“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帮扶”通道,积极为她安排两次心理疏导。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市教育局根据小美个人意愿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竭力帮助她摆脱阴影,回归正常生活。目前,小美已转至新学校学习,成为特长班的一员,生活逐渐回归正轨。 此外,为了提高资金使用质效,漳平市检察院采取“委托代管、使用监管、分批定额发放”等方式,为特殊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确保每一份救助金都能用在“刀刃”上。救助申请人郑某某、小丽(化名),分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且家庭成员关系特殊、复杂。2023年,漳平市检察院依职权向郑某某、小丽分别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和3.5万元,但申请人系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如何保障救助金专款专用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该院将救助金委托当地镇政府、民政办代管发放,并明确救助资金使用方向,同时委托乡镇纪检委员监督资金代管情况,以此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赖梦雪 凌丽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