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看电影《第二十条》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关键热议二:遇到校园霸凌怎么办? 【剧情回顾】 韩明和李茂娟的儿子韩雨辰在厕所意外看见教导处张主任的儿子张科对同学拳打脚踢的一幕,韩雨辰勇敢地站出来制止,与张科扭打在一起,造成张科鼻骨单侧骨折属轻微伤,但因未有人证最终可能面临治安处罚。后张科找人打了韩雨辰,李茂娟在与张主任讲和过程中气不过打伤张主任,被拘留7天。最终学校也查出,张科校园霸凌现象属实。 问题①: 张科在学校霸凌同学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律师解读 黄如权律师:主要涉及三方面问题:第一,张科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张科侵犯同学合法权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学生受到人身损害的,可以向侵权人张科主张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向侵权人张科主张受损财产的赔偿责任。第二,张科的监护人需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实施霸凌的张科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第三,学校如未尽到管理责任,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校园霸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学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第三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问题②: 李茂娟被拘留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什么规定? 律师解读 黄如权律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相关问题:遇到校园霸凌该如何保护自己? 律师解读 黄如权律师:遇到校园霸凌时,应该尽量采取迂回策略,巧妙应对。尽量避免和施暴者发生直接的肢体冲突,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必要时,向身边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从而尽快脱身。一个人遇到突发欺凌状况,要尽快离开。在霸凌发生后,不要回避,一定要主动寻求帮助。要第一时间寻求父母和老师的帮助,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要勇敢地向老师、学校或权威部门反映。若霸凌多次发生,且在求助后并无过多改变,应该留心收集证据,例如随时携带录音笔,尽量在校园公共视频范围内,保留证据,受伤后第一时间报警申请伤情鉴定等,通过刑事报案等方式保护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