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笔绘就古镇新“枫”景
联动解纷 下好定分止争“先手棋” “你们双方对本次调解结果没有异议吧?” “没有。” “那好,请签字。” 近日,在永泰县公安局嵩口派出所的“e体+”多维调解室,经过三方共同见证,一起校园欺凌案件得以成功调处。 初中生林某、吴某因与同学董某产生言语冲突,伙同在校生郭某、林某等六人,共同在教学楼墙角处“教训”董某,造成董某面部软组织挫伤等身体损伤。 考虑到该案涉及多名未成年人,为最大限度减少给他们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采取“法官+警官”的“庭所联动”模式,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认真查清案件发生的来龙去脉,嵩口法庭法官就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家长耐心讲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分别对涉事学生、学校和家长进行了深入的法治教育,从情理、法理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角度入手,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加害方父母诚恳道歉并赔付受害方学生10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为有效将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外、消解于未然、化解于无形,嵩口法庭不断前移诉调对接端口,打造“法官+警官”的“庭所联动”模式,依托派出所的“e体+”多维调处中心,将“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线上平台融入公安“e体+”智慧赋能平台,搭起诉讼服务“便利站”;同时法官定期入驻,推动矛盾纠纷高效源头化解。 “我们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形成‘调解先行,法院确认’的联动机制,及时排查梳理矛盾、预测预防风险,将矛盾产生的‘前端’与纠纷解决的‘后端’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互联互通,实现全程在线运行,源头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嵩口法庭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卢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