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检察院实施“三色工程”推动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
强化特色引领 增添业务“亮色” “哗啦啦……哗啦啦……”密密麻麻的鱼苗涌入汀江河畔,团团簇簇鱼尾欢快地摆动溅起水花翻滚,在清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生机勃发。今年3月,在河田镇窑下村检察小镇的增殖放流点,长汀县检察院检察官引导2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草鱼、鲢鱼等当地鱼苗5000尾。 “你们要深刻认识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给生态带来的严重危害,并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永不再犯。”员额检察官谢丁祥现场对2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人进行现场训诫。2名当事人纷纷承认错误、悔不当初,希望通过此次增殖放流减轻自己对生态环境带来的损害。 近年来,长汀县检察院立足检察卫士“护民生”党建品牌,将“蓝色护航”作为党建与业务融合点,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以部门党员为核心组建“青山绿水”办案团队,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普法”锻造党建融合责任链。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是该院贯彻“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理念的集中体现,既维护了水生生物的多样性,也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党建与业务密不可分,党建强业务才能强,业务强党建必须强。“未来,我院将大力传承革命老区、红土圣地孕育的红色基因,积极投身苏区振兴发展大局,探索实践党建引领与审查办案融合新模式,切实做到‘党旗红’领航高质量履职、‘检察蓝’护航高质量发展,不断开辟党建与业务融合新局面,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长汀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维说道。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蔡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