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检察院创新法治宣讲模式 把“书面语”换成“家常话”
良法善治 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期盼 民之所欲,法之所系。 在检察机关助推乡村振兴过程中,关键是要把人民群众法治新期盼新需求同乡村基层治理紧密结合起来,锚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目标,压实普法责任,抓好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今年1月,松溪县举行平安指导员队伍出征仪式,松溪县检察院20名干警下沉至县域内40个行政村,让“坐堂办案”变“出门问诊”,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倾听群众心声,提高普法宣传质效,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推动法治宣讲与解纷工作有机结合。 在履职办案过程中,针对个别案件当事人因身体状况无法到检察院配合询问调查,松溪县检察院为其开启“绿色通道”,提供“上门做笔录”“上门听证”“上门法律咨询”便民司法服务,确保法治教育“每案必教”、法治宣讲“不落一人”,让法治观念在每一户居民家中深深扎根。 在开展法治宣讲时,不仅有“干警讲”还有“群众说”,法治宣讲员认真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及宣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把党的理论和关怀“送下去”,把百姓的民意“收上来”,让“讲习班”成为听民声、聚名义、纳民智、解民忧的新阵地。 “新时代面对新需求,基层理论宣讲必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努力做到宣讲内容为群众所需、方式为群众所喜、成效为群众所赞。”黄丽萍表示,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把法律“书面语”“大道理”转化为有烟火气的“家常话”“小故事”,推动“讲习班”释放解民忧的“大能量”,让基层理论宣讲“有声”更“有效”。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叶国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