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检察院以高质效办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执笔挥墨绘出温暖“检察画卷” ——清流县检察院以高质效办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清流县检察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检察为民”情怀为笔,以“高质效办案”理念为墨,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广阔天地中,精心描绘出一幅幅生动而温暖的“检察画卷”。 保护困难群体 护航民生民利 “工资已经欠了6年了,老板人都找不到,我们村跟我一样情况的还有十几个。”2023年5月,在一次“法治进乡村”活动现场,一位身患残疾的妇女讲述了自己当下的困境。参与活动的检察干警当即将案件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 承办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了解到自2014年以来,清流县某镇18名女工在孙某开办的木制品加工厂务工,口头约定计件结算工资,其中部分为残疾人和70岁以上的老人。2017年7月,加工厂发生火灾倒闭,大家工资便没了下文。 为查清具体欠薪数额,检察官先后到相关部门调取、固定证据,最终查明拖欠工资总计6.5万余元,为支持起诉提供了保障。同时,由于孙某在工厂发生火灾后前往永安市办厂,检察官多次往返永安对孙某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孙某对18名女工的工资予以书面确认,但因经济困难,希望分期支付。为此,该院组织县妇联、残联、人社局工作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公开听证会,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2023年9月,清流县检察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运用检察力量守护女工的合法权益。同年11月,该院联合县法院深入村部召开诉前调解现场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案后,女工代表送上锦旗,感谢检察院为她们化解“烦薪事”。 在深化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过程中,该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通过“公开听证+调解+司法救助”等多元化解决方案,积极稳妥地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困难群体纾困解难。2023年以来,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1件,开展公开听证17次,涉及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高龄老人追索赡养费等,涉案金额近20万元。 抓前端治未病 守护美好生活 “如今销库工作已进入尾声,下游群众的安全得到了保障,当地生态逐渐恢复如前。”今年3月,在对案件开展“回头看”时,清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健斌告诉记者。 2021年初,清流县检察院在开展专项监督中发现,位于余朋乡的乌石垄尾矿库停用5年却未销库治理,存在周边环境污染及汛期垮坝风险,危及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院迅速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多次深入矿区现场调查。经查,该尾矿库因企业回采资质到期,虽有销库指令,销库工作却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面临紧迫的汛期、复杂的案情和耗时较长的销库治理,该院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专项调查情况,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此外,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通过诉前磋商方式,组织多部门和余朋乡政府召开诉前圆桌会议,最终确定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兜底的整治方案,形成“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打破治理僵局。 2021年9月,该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后三明市检察院以此案为引领,在全市范围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专项监督,实地查看全市停用尾矿库20座,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促进矿山行业溯源治理。 近年来,清流县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全力打造生态宜居清流样板。截至目前,该院依法办理土壤污染、非法采矿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犯罪案件32件,推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6份,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