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检察院护航“迷途少年”向阳新生
综合性防范 延伸帮教广度 如何一体推进未成年人综合防范保护?近年来,福清市检察院安排38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前往50多所中小学校举办防欺凌、防性侵法治讲座;在全省率先选聘30名学生担任“法治小助理”,协助梳理出不良行为倾向学生并建档立卡。经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进校“一对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目前8名不良行为倾向学生均已“销卡”。 同时,该院通过综合履职,防范社会治理风险。通过未成年人扩询、现场走访等方式,发现未成年人存在文身、酗酒、违规租车、出入娱乐场所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函46份,督促加强源头治理。2023年3月,在郑某某聚众斗殴一案中,检察官一方面向文旅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查办娱乐场所3家,另一方面约谈郑某某的父母,制定并实施帮教方案,促使郑某某改过自新并顺利回归社会。郑某某在参加工作后,主动参与抢险救灾,因见义勇为获得就职单位表彰。 此外,福清市检察院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多名未成年人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或被利用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构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立案监督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模型。2023年共发现110条罪错未成年人线索,并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线索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剩余部分由检察院介入矫治。2023年4月,针对发现的一起恶势力团伙利用多名未成年人实施扎轮胎、放气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及时开展立案监督,该团伙成员因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等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效防止更多未成年人被利用实施违法犯罪,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融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