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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我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

2024-07-01 11:26: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查宣双下  整治“小电驴”隐患

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续航里程、车标准重量……如何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安全、可上路?6月12日,在莆田市,仙游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在鲤城街道兰溪大桥道路设立“查车”卡点,利用电子磅秤,对于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以及非法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当场处罚。

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监督员与交警共同检查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总重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公斤。这个车完全超重,涉嫌改装。”检查人员现场向被查车主讲清电动自行车非法拼装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风险和事故危害,以及引发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责令车主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6月12日,我省发动各级工信、消防、市场监管、公安等单位和乡镇(街道)成立1000多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4400多人次,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第四次联合检查。重点对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火灾事故较多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以及非法拼接改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违规门店和“黑窝点”集中联合检查。

不给速度“加码”,要为安全“加分”,拒绝非法改装;生命通道,共同守护,电动自行车严禁占道……在做好现场检查整改的同时,省消防救援总队结合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案例,推出系列安全提示海报和警示教育片,发动各级消防部门在电动车销售维修点、建筑公共门厅和电梯间、架空层、老旧小区显著位置、电动车充电棚等广泛张贴海报,利用户外大屏、楼宇电视、公交车屏和地铁电视等媒介广泛刊播教育片。

全民参与  打好电动车安全“攻坚战”

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不仅是“畅通安全通道”的具体实践,更是全民参与的“攻坚战”。

2023年,《福建省消防条例》修订出台时就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管理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各方职责,明令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当在单位、住宅区的指定区域规范停放,对违法行为要求及时整改并处以相应罚款。

今年6月初,省政府审议通过《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从印发起至2025年底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围绕解决电动自行车标准不完善、强制性不高、停放充电设施不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不到位、溯源追责力度不够等方面问题,分别提出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人介绍。

方案通过后,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省住建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对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情况进行多轮起底摸排,详细调研测算其费用,推动将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设施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分期分批实施。同时,在闽政通App“物业企业检查内容”中更新需求清单,上线企业自查功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每月按照规定频次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自查。

针对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需求,福建能源监管办督促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小区供电电源情况排查,统筹安排公共电网改造计划,持续提升供电负载能力,切实保障充电设施接电容量需要,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服务。针对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铅蓄电池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省生态环境厅陆续培育多家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建立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

行稳致远,笃定前行。全省各级各部门将继续携手,不断进行有益探索和尝试,把提高群众应急自救避险意识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课题,让“畅通生命通道”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群众的行动自觉,共同为社会生产生活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本报记者 何静雯 通讯员 闵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