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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检察院书写文化遗产保护新篇章

2024-07-11 10:09: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聚力“外脑” 尽心守护

——泉州市鲤城区检察院书写文化遗产保护新篇章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1日讯 泉州市鲤城区作为泉州历史文化的主要承载地,赓续着世遗核心区的千年荣光。今年来,泉州市鲤城区检察院能动履职,聚力各方全力守护古城一物一景。

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倾听更多声音

“有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将垃圾倾倒在文物旁,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日前,在参加鲤城区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听证会上,“益心为公”志愿者肖建福提出意见。

蒋以麟革命先贤墓地是第五批泉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是鲤城区红色文化的重要内容。鲤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现场调查时发现墓地杂草丛生,周边堆放大量垃圾,梅雨季节垃圾污水渗透,蚊虫多,味道臭,生态环境差。

“我们走访了属地社区、询问了周边5家企业负责人,了解到堆放的主要是企业生产垃圾,甚至有人半夜偷偷开车倾倒,导致垃圾常年堆积、难以彻底解决。”鲤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在前期线索走访摸排基础上,该院围绕“如何彻底解决垃圾倾倒问题”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听取各方代表的意见。

经充分调查及核实,鲤城区检察院向文物所在属地街道办事处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清理周边杂草、清运垃圾、恢复墓地周边生态环境,保护文物社会公共利益。收到检察建议后,街道办事处组织清运165方垃圾,同时,还在文物周边安装摄像头,避免再次发生垃圾倾倒问题。

鲤城区检察院认真听取“益心为公”志愿者的建议,走访蒋以麟墓地周边企业,分发文物普法画册及海报,普及保护知识,动员群众参与文物保护、线索举报工作中,从源头上疏通保护关键点。

“益心为公”志愿者是最高检部署构建的“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鲤城区检察院主动邀请志愿者参与收集线索、咨询听证、整改评估等工作,借助志愿者“大脑”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监督力度。

借助特邀检察官助理突破专业壁垒

“红砖白石双坡曲,出砖入石燕尾脊”。漫步在泉州古城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独具特色的闽南传统古大厝。鲤城区共有16处古大厝类私人产权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经费不足、产权分散等保护难点,使得文物保护任重而道远。

“黄氏民居常年遭受雨水、白蚁侵蚀,屋脊已经断裂了,杂草生长多,应尽快启动修缮保护程序。民居以砖石、木构建筑为主,修缮应注意防水、防虫……”日前,特邀检察官助理林志福在参与泉州黄氏民居保护公益诉讼一案调查中提出专业意见。

泉州黄氏民居为清两广总督黄宗汉故居,于2009年被列为福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鲤城区检察院在开展古大厝类文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发现该民居年久失修、木构建筑损坏严重、建筑内有违章搭盖的铁皮,文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我们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对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办事处立案调查。”鲤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为厘清行政机关职责、听取各方代表意见,该院组织文物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召开磋商座谈会,座谈会还邀请具有文物保护专业知识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围绕黄氏民居修缮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修缮方案进行磋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为民居争取修缮经费100万元,4户民居产权人签订修缮搬迁协议。目前,民居保护修缮工作已启动,预计将于今年底完工。

特邀检察官助理是最高检部署推动的一项制度创新,鲤城区检察院积极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外脑”作用,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调查取证、损坏鉴定、效果评估等办案工作,扎实办案证据,对办案中专业性“疑难杂症”对症下药,有效弥补公益诉讼保护中专业性不足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