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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珊珊:以法之名 为民而行

2024-07-15 15:33: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以法之名 为民而行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黄珊珊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5日讯 一次次敲响法槌、一次次耐心调解、一次次调查走访、一次次判后释疑、一次次法治宣传……这些都是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黄珊珊的日常工作。她以柔肩担正义、坚毅守公平,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件”,尽心尽力展现司法“大作为”,先后获得“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善作为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守初心,对黄珊珊来说不仅仅是公正审判一件件案子,更要做到情、理、法相统一,让群众有切实的获得感。

“对我而言,善作为就是要有排忧解难的真心。”黄珊珊说道。

办案过程中,黄珊珊常与辖区各单位沟通协调,联合化解群体性纠纷。这些难忘的经历,让她明白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实践和思考,黄珊珊把暖民心的工作办实,深度融入“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推进“四源共治”,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就地化解、源头预防。她带领民一庭牵头推进法官到常住地所在村(社区)网格、单元定时定期挂钩联系制度。全市法院现有193名干警挂钩566个村居,通过法官主动靠前参与矛盾化解,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多元化解”的新格局。

黄珊珊还深入基层开展“板凳式”“茶话式”“敲门式”普法宣讲,让普法接地气、聚人气,协助指导网格人员开展为企业上门送法服务。

爱在前

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爱在前,理才能被听进去。黄珊珊总说,法官办案不仅是完成工作任务,还是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工作中,黄珊珊每天接触的都是群众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可这些在她眼中都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为查清承包户虾池的实际损失,她顶着炎炎夏日,在南日岛的虾池边反复进行现场勘查;冒着倾盆大雨,她查看相邻房屋建设是否会影响当事人房屋排水;她驱车几十公里找到不愿到庭的案外人做笔录,只为核实一笔可疑的夫妻共同债务……

在黄珊珊看来,当法官不仅要有拨开迷雾的火眼金睛,还要有一颗不畏艰辛探求真相的责任心;不仅要依法,更要用心,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