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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检察院为残障人士提供权益保障

2024-07-19 13:18: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宣传无碍

知识送达“最后一公里”

5月,泰宁县检察院利用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的契机,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入户为残障人士送去司法服务。检察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民法典》《残疾人就业保护法》中涉及的残疾人群体在就业、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相关解读,讲解了残疾人在受到伤害时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及救济等内容,并结合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法律案例,为残疾人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近年来,泰宁县检察院注重残疾人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常态化向残障人士进行普法宣传,重点讲解民法典、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法律知识,给他们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读本,讲解残疾人拥有的基本权益及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共向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残疾人咨询10余次。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也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平等关注。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进一步聚焦重点人群,持续加大检察办案力度,让广大残疾人有爱无“碍”,同享生活的温暖与芬芳。

(本报见习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吴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