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探索构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融合履职模式
用心点亮涉罪未成年人希望之光 “他们以前不管我,以后也别想管我。”在未检检察官办案过程中,谈及父母,涉罪未成年人黄某无动于衷地说道。未检检察官发现,黄某父母对黄某管教无效、亲子关系疏离的问题,泉港区检察院随即向黄某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依托“刺桐花”家庭教育指导站,联动家庭教育指导师、司法社工、志愿者定制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为其父母开展为期3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修复受损的亲子关系,筑牢黄某回归社会的家庭防线。 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缺位、监护不当等问题,泉港区检察院向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量身定制督促监护措施,引导、教育未成年人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同时,该院积极联合团委、妇联、民政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促进“问题家长”意识觉醒,提升检察帮教效果。 为了让监督考察“实时”可控。泉港区检察院坚持平等保护理念,打破地域限制,对异地涉罪未成年人平等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通过线上汇报、学习、打卡、谈心等活动,开展“实时”帮教,共对参与“远程帮教”并考察期满的2名外地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外,泉港区检察院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规定,对通过监督考察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封存不起诉记录;对派出所、乡镇司法所等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检查,有效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 “涉罪未成年人处在人生的岔路口,拉一把,他们就可能拥有不一样的未来。”接下来,泉港区检察院将进一步用行动诠释“教育、感化、挽救”的帮教理念,践行检察初心,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用真情帮教照亮迷途少年回家的道路。 (本报记者 肖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