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永定:“小法庭”谱写为民“大文章”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4日讯 龙岩市永定区是土楼故里,蕴藏着丰富的客家文化资源。近年来,永定法院坎市法庭厚植客家“以和为贵”调解理念,深化“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机制,凝聚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资源,构建多层次的解纷路径,作好农村基层治理大文章,实现“法治力量沉下去,走访调查止纷争”。 “法庭+派出所” 做好矛盾纠纷“减法” “一直谈不拢,我已经做好去法院起诉的准备了。没想到民警联系了坎市法庭,法官直接到所里就解决问题。”遇上纠纷,大多数群众第一反应便是报警,坎市镇居民卢大叔也是如此。 前不久,由于永定某公司私自使用卢大叔堆放在田里的沙用于填埋公路,双方为此发生冲突,卢大叔多次阻挠施工,闹进了派出所。 “公司一直在推脱,说要请示后再谈赔偿,到时工程结束一走了之怎么办?”在派出所的调解室,双方互不相让。 由于该起警情源于民事纠纷,派出所无权处置,于是值班民警邀请坎市法庭派员联合调解。随后,江晓冬法官到场和民警共同对当事人开展“背靠背”调解,并给双方专业的解纷方案。当天,卢大叔便和对方达成协议,公司也兑现赔偿款,矛盾圆满解决。 这样的联动解纷,得益于坎市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建立“庭所衔接”联动共建机制。通过该机制,双方实现了调解“接力”,切实做好群众矛盾纠纷“减法”。今年来,共开展综合分析研判7次,预防矛盾升级案件3起,联合化解民事纠纷10余起。 “法庭+网格员” 做优司法服务“乘法” “我的左脚脚腕都摔骨裂了,他们一分钱没赔!” “并不是我们不想赔,是你要的太多了,我们赔不起。”2023年8月,受伤的邱某在装灯笼时从梯子上意外摔倒。为什么他要去装灯笼?因为某施工队因施工需要,在拆除旧导线过程中,将邱某店铺门口的灯笼临时拆下,但他们在施工完成后未将灯笼装回。邱某认为,正是他们的施工行为、以及未做好工作收尾,没能及时把拆下的灯笼装回,导致了他的受伤。 村居网格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赔偿数额差距较大,以致一直无法达成协议。邱某甚至情绪激动,扬言要采取报复行动。于是,村居网格员主动联系坎市法庭,邀请村居法官前来帮忙化解该起纠纷。 “受伤和施工队行为在因果关系上有强?个人疏忽该占多少责任比例?”村居法官江晓冬根据前期调查情况,从损害发生原因、过错责任、诉讼周期等多角度向双方释法说理,从专业角度提供解纷指导,同时协同网格员从情理角度进行劝说。经过一个上午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施工队承诺一周内将给付邱某赔偿款。 签订调解协议后,村居法官又指导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防止双方出现“事后不认账”的尴尬局面。 记者了解到,为将法治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末端,坎市法庭制定了“一村一法官包点工作方案”,安排包点法官及法官助理主动加强与街道乡镇(村)、网格员的沟通联系,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解决方案,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人熟地熟、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探索“法庭+网格”工作模式,以“网格+送达”提高送达成功率,有效缩短送达时间;以“网格+调解”注入多元解纷新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在网格中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