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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高质效办案

2024-11-07 11:24: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小切口”带来“大变化”

——尤溪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高质效办案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今年以来,尤溪县检察院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突出聚焦“医、食、住、行”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找准办案切入点,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完善基础设施

“感谢检察官这么为我们考虑!现在我坐着轮椅沿着坡道可直达卫生院大厅,终于不用家人背着我上楼了!”不久前,坐着轮椅畅通无阻前往卫生院的蔡大爷,笑着对回访的尤溪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年过半百的蔡大爷因一起交通事故受伤导致瘫痪,需要长期到乡镇卫生院进行康复训练。此前,由于坡道未建设,如何方便快捷地治疗始终是悬在蔡大爷心头的一个难题。今年7月,该院检察官对全县15个乡镇开展巡回检察监督时,发现多地乡镇卫生院未设置残疾人专用通道。不少残疾人和老年人反映当地卫生院台阶难走、轮椅无法上台阶等情况。

收到反映后,该院立即对公共卫生医疗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社会服务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证实了上述情况。于是第一时间协同相关监管部门促成该乡镇卫生院为老年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进一步提升该院卫生医疗服务水平。同时,推动尤溪县医疗服务领域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的行业治理格局,让“无碍”更有爱。

此外,该院还积极整治医疗机构违规执业、无证行医等医疗领域顽瘴痼疾,开展联合调查2次、公益诉讼立案1件,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定期排查整治辖区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协同推进尤溪县医疗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守护舌尖安全

“早晨在市场上看到的猪肉明明很新鲜,怎么到家的工夫就变了颜色?”2023年12月,该院检察官罗晓红听到小区居民张大妈向隔壁邻居抱怨。经过细致了解,罗晓红怀疑猪肉变色是“生鲜灯”的问题。

“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明确禁用‘生鲜灯’。为此,我院联合相关监管部门走访摸排辖区多家农贸市场,发现多家商户确实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现象。”罗晓红告诉记者。

针对此问题,该院联合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对相关商户违规问题进行教育、核查,以及依法处理,督促农产品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经该院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禁用“生鲜灯”宣传活动16次,5户生鲜食用农产品商户主动拆除“生鲜灯”12个,切实推动商户诚信经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除了目之所及的食品安全,为确保老百姓用上“放心碗筷”,今年3月,尤溪县检察院在全县部署开展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监督。

针对发现的部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部分集中消毒餐饮具超过保质期、自清洗消毒餐具在消毒后未分区存放等问题,协同相关部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整改,并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促进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餐饮具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