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新罗法院“四措”并举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提出执行建议 今年2月,在执行一起返还动产案件中,新罗法院执行局向民一庭、民二庭、各派出法庭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在案件审理初期应树立财产保全意识,特别是在返还动产案件中,为避免判决后标的物被转移导致难以执行,应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收到执行建议的庭室作出复函,审判业务庭表示采纳执行建议的内容,将在各类案件审判过程中,进一步践行依法履职、司法为民理念。 强化失信惩戒 “法官,我已经把欠款全部还清了,警察不会再找我了吧!” 5月23日,被执行人叶某不安地问法官。 此前,叶某欠罗某20多万元未付,却在判决生效后通过办理离婚手续将其名下房产份额的50%无偿转移给配偶,想借此逃避法院对房产的执行。法官督促叶某履行未果,将叶某转移房产份额的行为作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叶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急忙将欠款归还。 言而有信,有约必践。今年以来,新罗法院已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有意规避执行、不如实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52人次,在媒体平台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0人次,移送拒执罪案件线索25件,扣车148辆,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变现2.11亿元,进一步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筑牢诚信社会建设法治基石。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郭晚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