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检察院以高质效检察建议护航民生民利
守护绿水青山 共筑生态文明 “现在环境好了很多,以前这个季节流出来的污水实在是太难闻了,特别是在夏天的时候,我们连窗户都不敢打开。”今年6月,建宁县检察院在对建宁县器村电站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住在附近的谢大爷拉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三个月前,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器村电站附近存在养殖户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生猪的情形,产生的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未综合利用或经环保设施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至周边池塘、空地和河流,污染生态环境。 为从源头上截断畜禽养殖粪污对环境造成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宁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禁在禁养区内新建养殖场的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按照检察建议完成整改。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养殖业已经成为许多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然而,农村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养殖废弃物处理不善导致的水体、土壤和空气污染问题,已经对农村生态环境和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对此,建宁县检察院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视为己任,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融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等专项活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不达标、河湖“四乱”等影响水环境质量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牵头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对有关乡镇、企业,就影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排查和督察督办40余次,向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24件,磋商8件,恢复耕地50余亩。 (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朱安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