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实现法律服务供给的产业化规模化
搭建平台 释放聚才引才的虹吸效应 “根据新‘公司法’第203条规定,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11月28日,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法务青年说”栏目上,来自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的姬晨宇律师以视频的形式解答了新《公司法》中关于债权人转换权的行使及保护的相关内容。 姬晨宇是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的首批青年法务人才库成员之一。 今年5月,由检察官、法官、公证员、律师等组成的151名青年法务工作者通过报名、初选、线下见面会等环节,经福州市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成为首批青年法务人才库成员。 入库以来,青年法务人才们积极参与法务区律师轮值咨询服务及各类型纠纷案件的多元调解,同时广泛参与到法务区“六大法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法律服务进企业、园区、商会”“青年法务说”等活动中。法务区同时为青年法务人才们组织了各类的法律培训和学习。 高素质法务人才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以线上云平台为载体,发挥福州国际法务人才驿站的实体集聚作用,进一步优化法律人才“生态圈”。 在法务区二楼的法务人才工作站,十余间工作室被分为了高端法务企业共享空间、法务服务平台、法律人才服务站等。多年运行下来,人才工作站已形成“品牌集聚、人才汇集”的效应。 “在法务区原有8间名师工作室的基础上,我们按照‘一带一路’、两岸融合、涉侨法务、知识产权、数字经济、资本市场等领域吸纳专家,引进来自各部门及高校、律所等享有较高声誉、具备较高专业素质的高层次人才进驻。”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服务中心主任娄艳介绍,“目前已构建近百人规模的专家人才智库,为法律服务的资源融合提供智力支持。” 在此过程中,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还积极发挥“福建省涉外法治人才培训基地”作用,开展在涉外法律事务和涉台港澳法律事务中具有突出表现和专业能力的人才招募工作,旨在加强涉外涉台港澳法治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水平,为相关领域的法律事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本报记者 林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