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法院梅仙法庭“以文兴庭” 让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硬支撑
答好司法惠农“守护卷” 粮安天下,种筑基石。尤溪县是国家级制种大县,梅仙法庭辖区梅仙镇、洋中镇均有制种基地。而朱熹同样重视农业,曾说过:“惟民生之本在食,足食之本在农,此自然之理也。”梅仙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助力乡村振兴有机融合,立足辖区涉农纠纷特点,延伸司法服务半径,为实现辖区乡村振兴美景铺设坚实的法治基石。 “法官,这起困扰了我9年的菌种纠纷今天终于解决了,谢谢!”2023年11月,领到赔偿款的农户陈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14年9月,陈某向某农业公司购买500袋黑木耳菌种,满怀憧憬的他花费大量时间与人力培育黑木耳,期待大丰收。但不久,菌棒出现变色、发霉等情况导致绝收,陈某因此损失惨重。陈某遂向农业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投诉反映,经专家鉴定,确认该批菌种不合格。即便如此,多年来陈某却未得到应有的赔偿款,无奈之下将某农业公司起诉至梅仙法庭。 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为尽快让陈某拿到赔偿款,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邀请特邀调解员小陈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头开展调解工作。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多轮调解,最终,该公司与陈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陈某如愿获得赔偿款。 近年来,梅仙法庭针对涉农纠纷构建“调解——立案——速裁——精审——快执”全链条司法服务模式,2023年以来,在“农民丰收节”等节点开展专项普法宣传9次,提供法律咨询20多次,持续擦亮司法惠农底色。 “如何在新时代激扬朱子文化的生命力,我们还在探索更多的方式方法。”尤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春迎表示,“我院将深入挖掘朱子文化内涵,拓展传承的深度和广度,为朱子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贡献司法力量。” (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于菲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