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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法院+综治”,共绘好“枫”景

2025-02-21 09:42: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1日讯 近年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一城一法官”机制,积极探索“法院+综治中心”基层治理新模式,出台“一中心一法官”机制,建立“纠纷调处—先行调解—审判裁决”的全链条闭环办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司法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

前移阵地

融入治理“大格局”

“我们在外地做了一年小吃,回来发现新房被人堆满了杂物,心里真不是滋味,还好你们帮我们解决了问题。”综治中心专职调解室内,沙县法院联合区综治中心运用“听、理、劝、退、和”调解工作法,妥善化解一起邻里纠纷,既促进了邻里和谐,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沙县区综治中心于2024年4月揭牌成立并投入使用,设置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接访登记台、部门常驻窗口和轮驻窗口、专职调解室、智慧治理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有力推动矛盾纠纷‘一揽子’调处、群众诉求‘一站式’解决。”沙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戴泉强向记者介绍道。

为实现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沙县法院选派优秀审执人员入驻中心,并在综治中心设置审判法庭、调解室、接待窗口,提供一站式的法律咨询、调解指导、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小额速裁审判等诉讼服务,让部分案件在综治中心调解前置,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

随着沙县完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沙县法院也在“一城一法官”机制的基础上推出了“一中心一法官”机制,在辖区13个综治中心及三明法务区服务中心配备42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实现审判力量下沉,打通社会基层治理的“末梢神经”。

与此同时,沙县法院主动融入辖区各综治中心调解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调解员法治知识,并相互交流分享调解经验,促进调解工作质量、效率不断提升。 

截至目前,沙县法院依托该模式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300余件,大量纠纷在诉前得以妥善化解,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审判压力。通过为调解员开展法治培训20余场次,使得基层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

善意执行

绘就暖民“新图景”

“差点就没办法回来过年了,谢谢法官,我们一定会遵照和解协议按期还款。”今年1月,顺利返乡后的被执行人王某拍着胸脯保证道。

王某是一名在外经营沙县小吃的业主,在与曾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还款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春节前,本该高高兴兴回到家乡过年的王某发现自己因被限制高消费而无法购买机票,心中着急又愧疚,于是向对应的“城市法官”寻求帮助,称其返乡路程遥远,希望法院申请临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为此,“城市法官”会同该案执行法官和曾某所在乡镇的综治中心挂包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在线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王某支付第一期欠款后,执行法官将王某从“限高”“失信”名单中撤销、屏蔽。躲避近4年的被执行人王某回到家乡,吃上团圆饭,申请执行人也如愿拿回钱款。

近年来,沙县法院立足“沙县小吃文化之乡”的地域特色,持续探索深化“一城一法官”“一中心一法官”工作机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分期履行、提供担保等方式,为小吃业主合理减负,帮助他们轻装上阵,渡过难关。

2024年以来,沙县法院共受理涉及小吃业主执行案件158件,其中通过分期履行、提供担保等善意执行方式促成和解的案件达115件,执行到位金额总计230万余元,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让小吃业主得以缓解资金压力,恢复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