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司法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梧高凤必至 花香蝶自来 ——莆田市司法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3日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制度保障、提升执法水平、优化法律服务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 面对莆田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大考”,莆田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如何聚焦用力,交出自己的高分“答卷”?近日,记者走进莆田市司法局,探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力量。 良法善治有高度 筑牢营商环境“稳定器” 今年2月,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莆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郭雄飞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制度环境,筑牢营商环境法治防线,坚持服从服务大局全局,以更加精准的法治服务保障莆田现代化建设。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重要保障。据介绍,莆田市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积极探索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推动制定多部政府规章。其中,《莆田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以行政立法规范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被省发改委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在全省首创单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行政立法;首开地方分级诊疗制度专项立法先河;探索形成“多长一体”生态立法模式;推进住宅物业管理立法…… 莆田市紧扣中心大局,深化法治调研,深入挖掘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中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守法等法治护航元素。莆田市司法局整合打造的木兰溪治理法治样本项目,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入选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获评第七届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百优案例”。 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挥着政府依法行政的基础性作用。为从源头上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莆田市司法局全面排查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400多件,废止44件,修改10件。组织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不平等对待企业专项清理,废止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不适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文件。 同时,该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外脑智囊作用,采取“起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双重把关、“法治审核机构+法律顾问背靠背”双重审核模式,把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的合法关,提出审查意见1000多条,为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支持,护航重点项目建设。 规范执法有力度 厚植营商环境“新沃土”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效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为企业创造宽松、稳定、公平的发展环境,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 莆田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执法专项活动,印发《关于开展“法治督察驱动 服务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执法案卷“提质”工程、执法改革“提效”工程、执法平台“提能”工程,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一方面,会同工信部门、市数字办,组织全市200多个行政执法主体,梳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另一方面,协同工信部门推行“一个中心连两端”协同工作模式,由乡镇协同中心做好检查部门和企业的沟通衔接,通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协同平台对检查计划提出调度建议,月均检查数、陪同检查数同比下降50%以上,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检查成果“全省互认、数据共享”,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莆田市司法局还全面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创新实践“行政复议+事前调解”模式,秉持“能调尽调”原则,涉企争议实质化解率超90%。在办案过程中,该局全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直接纠正违法或不当涉企行政行为,实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 此外,莆田市司法局通过组织执法资格考试、执法业务培训、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开放发展的“软实力”,也是“硬要求”。“随着积极转变涉企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莆田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不断优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持。”莆田市司法局法治督察科科长张季春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