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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闹”恶俗何时休

2017-06-19 09:55: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海峡法治在线6月19日讯  近日,广东佛山顺德区均安镇沙浦村一对年轻人结婚,在接新娘的过程中,发生了伴娘从四楼坠下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该村一位老者表示,这次只是一个意外,他们会提醒村里的年轻人,以后结婚仪式时不要闹得太过火。(6月15日《广州日报》)

说到婚闹,其实古已有之,有学者考证发现汉朝就出现了婚闹:“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无论婚闹还是闹婚,这里的“闹”,原本有热闹之意。大家在一起热热闹闹,既烘托气氛,还可增添喜庆,何乐而不为?

然而,不知道从何时起,婚闹变了味,“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新族之间”。在一些地方,闹起来没有分寸,失去了控制,仿佛不闹个天翻地覆就没有氛围,不把伴娘折腾得七荤八素就不过瘾似的。更有甚者,一些人以婚闹之名,行猥亵之实。占了伴娘的便宜还理直气壮,让伴娘有苦说不出、有怒不敢发。

尽管婚闹是习俗,但无数事实证明,婚闹已变为陋俗,即便不废除也须改造。改造的标尺有两把,一是不能背弃法治精神,像那些涉嫌猥亵的行为必须禁止,如果有人以身试法就该被依法严惩;二是不能违反公序良俗,比如让男方父亲戴帽游街,即便初衷再好,也让人觉得怪异,毕竟这种方式不符合当今社会的主流价值观。

移风易俗,并不容易,在不少地方,婚闹俨然成了保留节目。但是再难改也需要改进,以道德倡导,用法律规范,特别是举办婚礼的人将“丑话”说在前头,就能起到作用。只要法律硬起来,别顾虑人情而放过违法行为;只要全社会明辨是非,守住底线,不适应现代文明的婚闹就会越来越少,直至绝迹。

(秦淮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