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里装了定时炸弹?
男子寄出匿名恐吓信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7日讯 日常生活中,发生一些纠纷在所避免。然而,泉州市泉港区一男子却因此怀恨在心,赌气寄出了一封匿名恐吓信,引发了一场风波,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因琐事发生纠纷 冒充他人勒索酒店 2015年春节期间,陈某保经人介绍将自己的小车租借给连某平使用。但租期结束后,双方因连某平未足额支付租金发生纠纷。 陈某保越想越生气,便决定向他人邮寄写有爆炸威胁及勒索巨额钱财内容的匿名恐吓信,并在信里留下连某平的银行卡账号,以让连某平受到刑事处罚。为此,陈某保通过编造短信获取了连某平的银行卡账号。 去年4月中下旬的一天,陈某保向泉港区某商务酒店经营者寄信,信中称已在酒店某一楼层安装了定时炸弹,要求经营者林某在两天内将50万元转账至连某平的银行卡上,否则将引爆炸弹。同年4月29日上午,酒店员工刘某某得知信件内容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两级警方忙排查 主动投案供述事实 接到报案后,泉港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赶至酒店处警,责令酒店立即停止营业并封闭酒店所有出入口,疏散所有入住房客及酒店工作人员,泉州市公安局还当即指派搜爆民警和排爆专家对该酒店进行逐层逐房地毯式搜爆、排爆工作。 次日,排查完毕后,警方却未发现爆炸物。事后,泉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经核查银行卡账户发现为连某平所有,遂向连某平调查。结合其他调查,民警发现陈某保有作案嫌疑,便通知其到案接受调查。 2016年5月26日晚上,陈某保主动到泉港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作案事实。公安机关还对陈某保的住所进行搜查,发现3张伪造的身份证,陈某保称是2014年在惠安向制售假证人员购买的,意图冒用他人信息办理信用卡。 行为触犯两罪名 数罪并罚获刑两年 近日,泉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保意图陷害他人而故意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同时,陈某保伪造居民身份证3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 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保自首等情节,泉港区法院以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陈某保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以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陈某保有期徒刑9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