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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门面房面积“缩水” 是否可双倍返还购房款

2017-09-13 10:56: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刘先生:我在某广场花了300多万元买下一个店面,该店面实际建筑面积为205平方米,而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却显示为225平方米,建筑面积“缩水”20平方米。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款?

【解答】

吴红红(明溪县检察院检察官 ):刘先生,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时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若是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由此可见,您购买的门面房面积误差比是8.9%,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面积误差比3%以内的房价款,并双倍返还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房价款及赔偿经济损失。

(本报记者 黄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