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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球何以屡禁不止?

2018-06-28 09:30: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危害没有引起社会足够重视

2018年6月14日,本届世界杯在俄罗斯开打,我国随即开始对网络赌球进行打击。海南省决定从6月13日起至8月底,在全省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尤其是在世界杯足球赛期间严打各类新型网络赌博。辽宁省公安机关通报称,2018年世界杯期间,辽宁警方将把利用世界杯赛事进行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击重点。这次打击整治从6月14日世界杯开幕至7月15日世界杯结束。

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在彭新林看来,我国《刑法》对赌博犯罪进行了规制,而且将网络赌博也纳入了刑事制裁的范围,但仍屡禁不止,原因在于:实践中,网络赌博往往和正常的网络博彩业务没有清晰的界限,认定网络赌博有一定的难度;由于网络赌博认定的模糊性,导致社会公众总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一个娱乐活动,进而认识不到网络赌博的危害性,不够重视。“警方调查取证难度比较大,难以及时有效对网络赌球进行打击。”彭新林说。

对于网络赌球,该如何整治?对此,彭新林建议,在现行《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框架下,亟须明确网络赌球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比如可以由相关司法机关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规则,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针对网络赌球,不能仅仅依靠刑事打击。刑事制裁手段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有关各方进行综合治理,比如网络服务商、运营商、第三方支付等,都需要进行监督和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打击网络赌球。”彭新林告诉记者。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