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离职老板不同意 厨房制度是否违规
2018-07-03 10:29: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陈先生:我在一家餐厅当厨师,餐厅老板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工作数月后,我因老家有急事需要离职,但是老板不准,还说厨房管理制度上写了未经允许离职,不发工资。请问,这样的制度受法律保护吗? 解答: 雷兴桃(罗源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陈先生,您好!该“厨房管理制度”是否对员工(劳动者)具有约束力,主要看其内容及制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员工本人在入职时是否知晓该项制度的存在。对此类问题,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一方。工资不予发放,已违反劳动法,应予认定为无效。 □本报记者 林珊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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