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留下债务 妻子有无义务偿还
2018-11-05 10:57: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官提醒: 已逝配偶生前欠款 是否需还视情而定 已逝的配偶生前欠下的欠款,活着的一方是否都要偿还,这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首先,债权人追索的债务必须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债务,则一律不需要承担。哪些是非法债务呢?比如丈夫生前有嗜赌、借高利贷等行为,擅自借了巨额借款供个人使用,妻子则无需对这些借款负责。但是当事人提出这一主张,必须举证证明。第二,偿还配偶的欠款,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借款。超过遗产之外的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指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黄衍青 郑世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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