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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 企业被判赔付双倍工资

2018-11-07 11:47: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许多企业只注重招工前期的合同签订,而忽视了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续签工作。这是用工管理的风险点。如果劳动者据此提出未签订劳动合同付双倍工资的请求,用人单位将会因疏忽而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上一份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避免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

(本报记者 吴怡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