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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你解说压岁钱“那些事”

2019-03-05 11:28: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问题三:未成年人可自行支配压岁钱吗?

12岁的小邱到一手机店用自己的压岁钱购买一部价值1250元的智能手机,小邱父亲邱先生发现后认为其购买手机未经自己同意,因此该行为是无效的,要求手机店全额退还手机款。最终,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下,手机店老板以1090元折旧费回收手机。

律师说法:

压岁钱属于赠与财产,对于自己的压岁钱每个人都享有支配的权利,但是如何处置,则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具体到本案中,12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花费1250元购买手机的行为显然不是纯获利益行为;其次,关于该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从一个12岁小孩的一般生活常态来看,其在生活中的自主支出一般限于学习或生活上的小额支出,缺乏大额支出的经验和必要性,1250元的支出对于12岁小孩来讲,明显是超出其年龄和智力范围的,而该购买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应为无效。

所以,未成年人因其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否则,该行为无效。压岁钱虽是属于未成年人自己的财产,但也不能任意花用。

律师提醒:

给孩子压岁钱,代表着一种长辈对晚辈的美好祝福。因此,家长和孩子应良好沟通,妥善处置,切莫因为钱伤害了亲情!

(本报记者 林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