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校园卖书”套路
观点采撷: 对郑渊洁炮轰“童书进校”别只当八卦看 郑渊洁表态的核心,并不只是针对个人。如今,吃瓜群众纷纷关注郑渊洁与他所提到的知名童书作家之间的“私人恩怨”,这很容易把一位严肃作家对一个存在已久的真问题的公开质问,庸俗化为个人的情绪之争,甚至当成“文人相轻”的笑柄。 事实上,郑渊洁这次的表态,问题不在于他与该作家作品水准孰高孰低。俩人写作风格与主题差异很大,读者自有取舍。 真问题有三层。第一层是“童书作家进校园兜售作品”的疑似违法现象,童书市场的泡沫更可以理解为造成这些现象的机制。早在2010年玉树大地震后,郑渊洁就以有童书作家到小学“推销”作品、“自己不能与之为伍”为由,宣布退出中国作协。之后数年,他多次提到过上述话题。 梳理数年间媒体报道,虽不能尽数还原真相,但大体可以确认,中国童书市场存在一个“出版社+作家+学校”营销机制。在此营销机制下,虽然不能说每次活动都会违反我国《义务教育法》的“作家进校园兜售作品”规定,但显然明面或灰色的违规行为一直存在。 童书作者是市场化的,而法律条文要求学校对市场营销保持距离,这本身是矛盾。学校要作者走进校园,需要处理好这种矛盾。 正如此前报道中一些学校辩解的,他们没有“强制要求”学生或家长购买作品。但是,这个辩解因为忽视了一个客观事实而显得极为乏力。这个客观事实就是,在大多数时候,学校在面对未成年学生及其家长时具有很难打破的优势,学校根本不需要公开“强制”,只需要“暗示”就可以达到目的。现实地位不对等是郑渊洁表态中指向的第二层真问题,它也符合多数家长在家校关系中的体验。 对多数家长来说,较真的成本太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也成为前述营销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 这种不对等不仅存在于童书推介(其中是否有让人不安的利益勾连也暂且不提),而且如果未成年人教育以教育机构为一方,未成年受教育者及其家长为另一方,可以看到,教什么、用什么、前提是什么、目标是什么,双方的话语权也是相当不对等的。包括一些教材课文、选读内容的确定,未成年受教育者的喜好与需求、家长的意见是不那么重要的。 前段时间有位孩子妈妈吐槽某个版本的童话《海的女儿》。尽管我不认可她的看法,但是我仍然认为,在不明显伤及孩子的前提下,给每位家长更多个人决定的空间,有利于未成年人教育的多样参差之态。 什么是好的教育?用郑渊洁的话说:“好的教育是用50种方法教一个孩子,看他适合什么方法。坏的教育是用一个方法教50个孩子。” 教育理念与话语权的不对等,是郑渊洁表态中指向的第三层真问题。这种不对等催生出“出版社+作家+学校”的利益组合也不奇怪。 而到今天,人们仍热衷于“怒怼”“手撕”,却无视郑渊洁指出的问题数年间几乎没有得到严肃回应。所以被郑渊洁直指的作家回应说:“让大家去判断吧!”我是不大以为然的。虽然很有风度,但诸般问题的根源,不就是“大家的判断”其实并没有真正重要过吗? (宋金波 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