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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很烦恼 维权过后需谨记

2020-03-18 17:59: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案例③

首饰调换起争议 经过调解平纠纷

2019年7月31日,吴女士在南平市建阳区某珠宝店花9200元购买钻石戒指、项链,商家承诺3天内免费更换,可按商品的折扣价换,消费者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但8月3日,其去更换其他首饰时,商家却是以标签原价换的,换后消费者才反应过来,有1500元的差价,但商家不愿退。吴女士打了12315投诉。

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调解。本案中,经营者未将不能享受免费更换或折扣价更换的条件告知消费者,存在过错。但消费者的钻戒为订制品,消费者的名字已刻在钻戒上,对其调换要求不予支持;项链按经营者承诺的折扣价格更换,经营者退还600元给消费者,双方和解。

提醒时刻

金银饰品因其价格昂贵,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对饰品的纯度、样式、价格等因素多加考察,对商家承诺优惠条件的宣传单妥善保存,或要求商家在发票上注明,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有效维权。

(本报记者 肖赣 汤仙念 通讯员 苏晓晖 陈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