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里“邂逅”受害人
2020-04-14 13:41: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囊中羞涩再次行窃 到案后,罗某交代,去年11月7日22时许,其醉酒经过宁化城区某餐馆,欲吃点夜宵。进入店内后,他发现只有一名男子酩酊大醉地趴在收银台处睡觉,身旁还放着一部手机,便心生贪念,将手机装入口袋,随即离去。 可没想到手机有设置锁屏,罗某无法使用,于是第二天一早拿着手机到某手机店,谎骗店老板说是自己的手机,让其帮忙解锁。店老板称无法解锁,囊中羞涩的罗某便以500元的价格卖出。 手机店老板对罗某的行为心存怀疑,待罗某离去后,通过被盗手机电话卡联系上王某妻子,告知其丈夫手机可能被盗变卖给了他。妻子将情况告知刚从派出所离开的王某后,便赶到手机店,经确认后再以500元价格“赎回”了手机。王某带着撤消报案的念头回到派出所。 而此时,酒醉未醒的罗某欲到宾馆休息,可无身份证无法入住,自以为偷了手机神不知鬼不觉,便毫不害怕地到派出所想办理住宿证明,却没想到正巧遇到了受害人报案,被逮个正着。就这样,民警足不出户,当着受害人的面就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日前,罗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宁化县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翁骏祥) |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