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信用卡“养卡”套现乱象调查

2020-07-09 10:38: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9日讯 6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第四号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合理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理性消费、适度透支。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有些消费者过度依赖信用卡透支消费,背负了超出其偿还能力的大额信用卡贷款,甚至陷入“以贷还贷”“以卡养卡”的境况,导致资金紧张、还款压力倍增等问题;还有些消费者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非消费领域,放大资金杠杆,容易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并产生相应后果,致使金融机构风险累积。

过度依赖透支消费

“以卡养卡”资金紧张

6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918.75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27%。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占应偿信贷余额已逼近两年最高额。

记者调查发现,有的消费者通过“以卡养卡”的方式来避免信用卡还款,也就是通过办理不同机构的信用卡,利用不同还款日期来实现循环还款。

重庆市民张女士使用“以卡养卡”的方式进行还款差不多有五六年了,她在3个银行办理了不同的信用卡,通过自行购买的POS机实现不同银行的信用卡还款和交易,无需提取现金,只需用POS机绑定一张储蓄卡,利用储蓄卡即可实现不同信用卡的消费与还款,每个月循环还款的资金在1万元左右。“每个月的还款日都是我最着急的时候,生怕错过还款日就被拉入黑名单。”张女士说。

与“以卡养卡”类似的手段还有消费者利用信用卡进出账单的原理,将本月的钱推迟到下个月偿还或者无限期延迟。

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存在大量类似“如何用500元还1万元信用卡账单”的帖子。这类帖子称,只要消费者在信用卡的出账日和还款日之间的任意一天,有任何进账行为都会被当成还款,而任何一笔出账都会被计入到下个月的账单。该帖举例说,如果有一张需还1万元的信用卡,但手里只有500元。这时只需要在出账日和还款日之间,将500元存进去,然后再利用第三方平台刷出来。每一次操作,存进去的500元都会被算成还款,而刷出来的500元都会被计入到下个月的账单。来回操作20遍,就能把信用卡账单还清。

对于这样的还款方式,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治标不治本,1万元的信用卡欠款其实并没有还清,“只不过是将本月的欠款推迟到下个月去了。此外,持卡人也需要向代付平台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还1万元大概需要75元”。

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的风险提示文件也表示,消费者应当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理性透支消费,不要“以卡养卡”“以贷还贷”,更不要“短借长用”,合理发挥信用卡等消费类贷款工具的消费支持作用。

流传多种套现方式

隐蔽性强难以发现

近期,几家商业银行调整信用卡积分规则,中国人民银行也就《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些调整引发了社会对于信用卡套现的关注。

所谓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的合法手续(ATM机或银行柜台)提取现金,而是通过其他非合法手段将卡中的信用额度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向银行支付提现费用的行为。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流传多种套现方式,有利用二维码扫码给第三方支付平台获取现金的,也有通过刷POS机获取现金的,还有利用第三方软件对信用卡进行消费,再以现金方式返还给消费者等。

记者在某信用卡套现网站了解到,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与自己套现金额相对应的虚拟商品,然后按照要求使用信用卡付费。完成交易后,就会有相关人员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将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转给“套现人”。在整个套现过程中,消费者并没有购买任何实际意义上的产品。记者注意到,微信朋友圈内也有不少信用卡套现广告,有人声称自己可以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800元起价。

北京市民张丹(化名)就进行过类似交易。某日,张丹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信用卡套现广告,正好自己又急需一笔钱,便向对方表达了套现意愿。经过沟通,张丹按照对方要求扫码支付了2000元到指定账户,紧接着便被告知“目前系统出错,暂时不能提现”。对方让张丹“过几天再试试能否提现成功”,然而几天后,当张丹再次询问提现情况时,却被告知商家已经“跑路”,建议其报警。

记者调查发现,此类行骗者一般会使用批量添加好友的软件,以各种理由添加受害人为好友,然后通过朋友圈发布各类渠道的套现信息,以低手续费、快速提现等文案诱惑网友与其联系。此外,他们还会发布一些自己与客户进行成功交易以及客户好评的截图,以此来增加自己的可信度。当受害者付款后,他们就会找各种理由推迟提现,或者直接将受害人拉黑。

一名线上商户告诉记者,他们在为顾客提供信用卡等支付手段时,都需要给银行或者相关的金融机构提供一定的手续费。为了避免支付这笔手续费,很多商家都不愿意提供信用卡、花呗等付款方式。另外,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房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大部分房东的账户都是私人账户,只支持现金交易或者转账。在这种情况下,信用卡无法满足某些领域的消费,其合法提现的手续费也相对高昂,这就导致人们会利用信用卡套现。

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介绍,以前,大多数人通常利用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但由于POS机是银行的卡端,经常使用容易被发现,再加上POS机刷卡的手续费较高,所以目前很多人利用二维码扫码支付等第三方支付的渠道实现同样的功能。此外,一些人还利用信用卡的某些设计机制,提高套现额度。也有不少人打时间的“擦边球”或利用商务平台之间的信息联网等,寻找信用卡机制的漏洞。在新技术的应用下,信用卡套现特征表现得更加隐蔽,更加难以被发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