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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竿高空掉落砸坏汽车,咋赔?

2021-03-12 12:38: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高空抛物”可能导致什么法律后果?

故意的“抛物”和无意的“坠物”

造成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

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高空抛物罪作为独立罪名施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事故并非被告一方故意“高空抛物”造成,而是因其家中阳台悬挂的竹竿坠落导致的。

民事责任方面,《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和坠物是在同一条中作出的规定,其民事法律责任没有区别。但故意抛物情节严重的和过失坠物致人死亡、重伤的,构成犯罪的,会根据情节不同认定为不同的罪名,在刑事责任上也不同。

遭遇“飞”来横祸,

受害者应该如何主张权利?

如果找不到肇事者该怎么办?

因高空抛物受害,受害者应该根据《民法典》关于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有关规定主张赔偿。需要证明两方面事实:

1、证明侵权责任人是谁。如果能找到责任人,应注意保存沟通过程中的微信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如果经过调查无法查明责任人,根据法律规定,高空抛物侵权属于特殊侵权,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证明遭受的损害。受害者应该第一时间拍摄现场照片、调取监控视频,就医、维修车辆等费用的凭据也要保留。

而在以往大量的高空抛物事件中,因难以找到肇事者,也未造成重大损失,受害一方常常“自认倒霉”。

如果受害者自己找不到责任人,可以寻求物业公司、社区的帮助,调取相关视频,必要时可以报警。《民法典》第1254条同时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该规定首次明确公安机关应依法调查高空抛物责任人。通过公安机关行使调查权,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查明侵权人的概率。